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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调研我省网络文化企业内容管理规范化建设情况、探索加强艺术品经营市场的监管措施,省文化厅文化市场局局长易向军一行四人,于12月13日至14日,对芜湖市、芜湖县有关网络文化企业和艺术品经营单位进行了专题检查。
检查组重点检查了芜湖县新芜文化创意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芜湖享游和乐时网络科技公司的内容自审情况,并组织网络文化企业代表座谈,了解内容自审机制运行情况。
检查组在芜湖市区查看了多处艺术品经营场所。针对市场内存在着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率较低、经营业主法治意识淡薄、明码标价没有落实的现象,检查组要求: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进一步加强艺术品交易场所事中事后监管。一是加大培训力度,组织经营业主进行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学习,尤其是《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增强其法制观念;二是监制行业管理标签,既有商品价格信息,实现明码标价,又包含文化执法监管信息,提高监管效率;三是建立联动监管机制,加强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与公安、工商和通信管理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行业主管与后续监管协调相一致的艺术品经营监管机制。